審計立項。公司內部審計機構會按照經審計委員會準許的年度計劃、帶領任務布局和確認的審計項目,確認內部審計相關事宜。建立審計組,由審計責任人選定審計組長,由2名以上員工構造審計組,審計組長承擔推進審計預案,對審計成員的工作進展、工作質量,審計費用等做好查驗、復審。天津審計公司的審計成員應聽從審計組長布置,準時、按質、按量達成審計任務,并對自身所承擔的工作質量負責。
審計組長帶領審計團隊掌控公司的根基項目狀況。收集、了解、掌控相關條例、新政,并探討指出審計組進到公司的驗收會大綱(目地、內容、時間、參與人、任務協調等)。制訂審計方案。審計方案由審計責任人安排審計會議討論后指出,經審計責任人審批,報領導層準許。經準許的審計方案做為內部審計機構查驗、調節審計組工作質量,進展的關鍵按照之1。審計方案內容應按照公司的具體情況和審計目標的規定確認。關鍵應包含:公司組織架構構造、審計項目類型、審計目標、審計范疇、審計方法、規劃辦公時間、員工構造和審計組費用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