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它關聯公司合作開發、轉授無形資本,或一同出示、接收勞務派遣出現的成本費如何處理?天津審計公司強調公司和它關聯公司合作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 一同出示、接收勞務派遣出現的成本費,在計算應繳稅所得額時應該根據單獨買賣規則做好平攤。
公司所得稅法提升了核定征收條文,要求公司不出示和它關聯公司間項目來往材料,或 出示偽造、不詳細材料,無法真實反應其關系項目來往狀況的,稅務部門能夠核準其應繳稅所得額。天津審計公司表明這就是保護國家稅收利益、確立納稅者執行舉證責任和處理反避稅調査,調節目趨繁雜、案件日長久無法結案等難題的關鍵要求,這也是全世界很多國家使用的基本方式。
實施條例對稅務部門實施特別納稅調整使用的核準應繳稅所得額的具體做法作了明確:按照同類或 類似公司的利潤率水準核準;根據成本費加有效的成本和收益的方式核準;根據關聯公司集團總體收益的有效比重核定;根據其它有效方式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