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意見型
民間審計人員根據天津高新認定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對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形成審計結論,并據以出具四種類型審計意見之一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拒絕表示意見。
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依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審查后,確認被審計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遵循了企業會計準則及有關規定,會計報表反映的內容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會計報表內容完整、表達清楚、無重要遺漏,報表項目的分類和編制方法符合規定要求,因而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無保留地表示滿意時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意味著審計人員認為會計報表的反映是公允的,能滿足非特定多數的利害關系人的共同需要,并對所表示的意見負責。無保留意見也是委托人最希望獲得的審計意見,表明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控制較為完善,可以使審計報告的使用者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具有較高的信賴。
審計人員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編制同時符合下述情況時,應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會計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情況;不存在應調整而被審計單位未子調整的重要事項;天津高新認定審計人員(注冊會計師)已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在審計過程中未受阻礙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