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務報表審計管理建議書概念
管理建議書是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過程中或完成審計工作后,就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評審結果提供建議的一種正式文件。天津財務報表審計人員既可以接受委托,對內部控制進行專門審核,并提出管理建議,也可以在實施會計報表審計中針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提出改進建議。這里主要闡述后者。
因此,管理建議書是指審計人員針對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可能導致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提出的書面建議。可見,內部控制評審固然可以成為一項約定,但提交管理建議書大多不作為審計約定項目的內容。就其性質而言,管理建議書既不是審計的委托事項,也不是承接會計咨詢業務的報告。編制和出具管理建議書是審計人員的職業責任,是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一種極具價值的純粹服務。它不對外公布,一般只向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提供,其所提出的問題及改進建議不具有公正性和強制性,只是一種有價值的咨詢意見。
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可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中的不足和缺陷。職業責任要求審計人員對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內部控制一般問題,可以口頭或其他適當方式向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提出,而對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應當告知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必要時,天津財務報表審計人員可根據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觀察、了解,運用其執業經驗和職業判斷,向被審計單位出具管理建議書,以期通過提出改進建議幫助被審計單位完善內部控制;改進會計工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無疑,管理建議書的優劣是鑒定審計人員工作態度、責任精神、道德品質以及專業水準的重要依據,是衡量審計人員提供的審計服務質量的重要標志。此外,管理建議書所提改進建議的廣度、深度及效果,往往也是委托人決定是否委任或聘任審計人員擔任審計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