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務報表審計談應收票據審計
在銷售與收款循環中,除以上介紹的財務報表項目或會計科目之外,還有應收票據、預收賬款、應交稅費、其他應付款、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費用等項目。對這些項目審計的闡述,一般只直接列示其相應的實質性測試審計程序。
由于應收票據是在企業賒銷業務中產生的,因此對應收票據的審計也必須結合賒銷業務一起進行應收票據的實質性測試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索取或編制應收票據明細表,復核加計數是否正確,并核對其期末余額合計數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是否相符。
(2)監盤庫存應收票據。天津財務報表審計人員對應收票據進行監督盤點,抽查部分票據,并與應收票據登記簿的記錄核對。盤點時應注意應收票據的種類、票號、簽收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額、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利率等。檢查是否存在已作質押的票據或銀行退回的票據。
(3)函證應收票據。證實應收票據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4)檢查應收票據的利息收是否正確入賬,逾期應收票據是否已按規定停止計提利息。
(5)審核已貼現應收票據。天津財務報表審計人員應獨立計算貼現金額與利息額,并與被審計單位的數額相核對,以確定其正確與否,并檢查會計處理方法是否適當。復核、統計已貼現以及已轉讓但未到期的應收票據的金額。
(6)對于以非記賬本位幣結算的應收票據,審計人員應檢查其采用的折算匯率和匯兌損益的處理是否正確。
(7)確定應收票據在財務報表上的技露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