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務報表審計的方針是合規性和效益性,通過審計操控促使安排中歸入審計操控規模的事務活動進步合規性和效益性水平。
內容是安排的事務活動,而不僅僅是財務活動;只要這些活動使用安排的資源,而不僅僅是資金和財物。
辦法是過程式的,包括事前事中過后;而不是僅僅是成果式的、過后的。
規模不僅僅是事務活動的成果,更首要的是成果產生的機制。
性質是一種重點操控,而不是全面操控。歸入審計操控規模的是安排的重大項目、大額資金、重要財物、資源。審計操控遵循重要性準則。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托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管帳理論,運用專門的辦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檢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事務,用以保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進步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天津財務報表審計的含義:
其一是指審計是一種經濟監督活動,經濟監督是審計的基本職能;
其二是指審計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監督的最本質的特征,是差異于其他經濟監督的關鍵所在。審計與經濟管理活動、非經濟監督活動以及其他專業性經濟監督活動相比較,首要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