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并不是每一個企業都要開展所得稅匯算清繳。開展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企業主要是有兩種,一個是實施查賬征收的企業,一個是實施核準應稅所得率的企業。這兩種企業不管獲利或是虧損,及其是不是在減免期內,均應按照規定開展所得稅匯算清繳。但是,針對實施核準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則不需要開展匯算清繳。
所以,在現實生活中,需要在運營期內準時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企業主要包含:
1、實施獨立經濟核算,依規依法繳付企業所得稅的內資企業或是組織。包含國企、集體企業、私企、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及有生產制造、經營所得和其它所得的組織。
2、外商投資企業和來自企業。包含在中國國內開設的中外合資運營企業、中外合作運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及其在中國國內開設機構、場地,從業生產制造、運營和雖未開設機構、場地,而有來自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來自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
3、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制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包含依規依法登記創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制企業,個人獨資、合伙類型的私企,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及經政府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創立的負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的其它個人獨資、個人合伙類型的機構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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