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對房子總有種特殊的情感,總是覺的需要先“安居”才能“樂業”。也正是人們對房屋需求量大,商品房才能得以迅速發展。在購買商品房后,什么時候才能開具正式發票呢?
問:購買商品房何時開具正式發票?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因此,納稅人應在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開具發票。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交付房地產項目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可在收到預收款時選擇“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編碼,并向購房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稅率欄應選擇“不征稅”。待前述業務納稅義務發生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規定重新開具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的商品房發票。